独立保函新规 为船舶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九游会真人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战略、企业“走出去”等国家战略持续推进,中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更加频繁,国际间投资和基础建设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具有担保功能的独立保函在国内外经济活动中被频繁使用。作为为船厂和船东诚信履行合同提供保障的工具,独立保函在船舶建造行业尤为常见。 据统计,2015年,我国国有四大商业银行的银行保函余额达24450亿元。独立保函商业实践高速发展,与此同时,诉讼至法院的独立保函纠纷案也日渐增多。由于之前已有的法律并未对独立保函进行明确规定,所以各地法院对制定独立保函纠纷裁判规则的需求非常迫切。2016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规定》),即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对船舶行业来说,《规定》的出台不仅为独立保函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也为中国船舶企业在国际交易尤其是“一带一路”建设活动中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定》出台 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规定》明确定义独立保函的性质,有效统一裁判思路和国际国内独立保函交易的效力规则,坚持平等保护当事人权益;明确独立保函的独立性和单据性特征,保证付款的快捷性和确定性;严格界定欺诈情形及证明标准,审慎确定独立性原则的例外;严格规范止付程序,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依法确认开立保证金的金钱质权性质,规范针对开立保证金的强制措施。此外,《规定》还对独立保函开立与生效、转让、终止以及涉外独立保函的管辖权和准据法等问题做出了规定。 独立保函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投资、工程承包的重要增信工具。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张勇健表示,独立保函业务是与国家战略配套的金融工具。制定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的裁判规则,对于营造高效、公正的投资营商法治环境,提升我国在“一带一路”建设和企业“走出去”等战略实施过程中的法治竞争力,保障我国与沿线国家顺利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促进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由于独立保函是商业实践发展的产物,我国此前并无关于独立保函的专门立法,也未加入相关国际条约。独立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等多种形态,种类繁多,而相关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国别多,涉案金额高,新的疑难法律问题层出不穷,各地法院普遍反映该类新型案件的处理难度较大。张勇健指出,调研中他们发现,独立保函纠纷案件在确定管辖、适用法律和划分责任方面裁判标准不统一的情况较为严重,止付标准低、止付程序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规定》及时回应人民法院对统一裁判标准和正确适用法律的需求,通过明确独立保函的性质,明晰独立保函法律关系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效定纷止争,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张勇健还表示,作为顺应现代市场经济条件的金融创新,一方面,独立保函替代了过往难以谈判成功的保证金,降低了商业交易成本,促进了商业效率提高;另一方面,独立保函对债权人予以高效便捷的赔付,减少了因债务人违约带来的风险损失,对于构建平稳有序的商业信用体系意义重大。《规定》的出台,对于完善发展我国的商业及金融信用市场、规范国际国内金融交易秩序,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保函使用频繁 风险随之加大 《规定》所称的独立保函,是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开立人,以书面形式向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受益人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时,向其支付特定款项或在保函最高金额内付款的承诺。独立保函在船舶建造行业是较为常见的一种风险保障工具,为船厂和船东履行合同提供基础支撑。简单来说,如果某家造船企业想要承接某船东的订单,但该船东担心该造船企业的履约能力,该造船企业就会让某银行或开立人为他出具保证书,保证只要收到该船东的索款通知和相关单据,该银行或开立人就可直接赔款,赔款之前先不探讨该造船企业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也就是说,独立保函在船舶建造过程中,起到了一个先赔偿、后争议的作用。 船舶建造合同独立保函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为保函可以将造船厂的商业信用转化成银行信用,消除了船东的一部分后顾之忧,从而使船东更有信心履行合同。船舶建造中独立保函除了具有担保功能外,还逐渐增加了融资、流通等功能。因此,独立保函在保障合同顺利履行的同时也给担保方即银行带来了较大风险。尤其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独立保函蕴藏的风险集中显现。近年来,船舶市场持续低迷导致船东以设定严苛的船舶质量门槛来阻止船厂交船,从而向银行索要退款和利息。 一旦一方存在欺诈行为,向人民法院申请止付独立保函,就是独立保函申请人在受益人索兑保函时的救济机制。 来源:中国船舶新闻网 http://chinashipnews.com.cn/show.php?contentid=12609 |